回复 凤之愿 : 顾夜辰在武魂觉醒仪式上,被认定为没有潜力,于是,他被这个无情的世界埋没了整整七年。直到十三岁的时候,顾夜辰遇到了他一生中的贵人,使他武魂二次觉醒。带着新武魂闯荡了许久,最后意外发现最强大的武魂却是那个一直被埋没的镰刀武魂。眼可观日月,手可摘星辰,胸可装天下,脚可踏空行,我有一柄死神之镰,杀敌只需一招。当我选择与你在一起,我将没有保护你的能力。当我选择保护你,我们终将无法在一起。你是我唯一的弱点。输了你,赢了全天下又如何,我若成神,庇护苍生,我若成魔,天下无神。人挡杀人,神挡杀神,无敌的我在斗罗大陆上已经找”
回复 红叶公爵: 这部《一边舔一边插60分钟》笙笙,笙笙……他总是这样唤她,温柔而缱绻。别人是怎么形容他的,一身明华,公子如玉,矜贵优雅,呵,那是那些‘别人’没有看见过他拿着手术刀剖尸时的模样,那时他的一双眼被血染得通红通红。他有个温柔的名字,叫时瑾。姜九笙第一次见时瑾,在她公寓的电梯里。“你的手真好看。”她由衷地赞叹,眼睛移不开,“我能……摸摸吗?”他诧异。她解释:“抱歉,我有轻度恋手癖。”他迟疑了比较久:“抱歉,我有轻度洁癖。”顿了一下,很认真,“只摸一下可以吗?”摇滚巨星姜九笙,是个恋手癖,新搬来的邻居是个医生,凑巧,拥有一双她很想很想私藏占有的手。后来,在他们新房的浴室里,他背着身,拿着手术刀,满手的血,满地的血,一地残肢断臂,从那堆血肉模糊的骨骸中,依稀能判断出是她捡回来的那只流浪狗。她问:“你在做什么?”他说:“尸解。”她后退了一步,却被他按在了浴室冰冷的地板上,将她的衣服撕碎,满地的血染在她雪白的皮肤上。他说:笙笙,若是能选择死亡的方式,我希望死在你身上。他说:笙笙,医不自医,我是病人,血能让我兴奋,让我杀戮,而你,能让我嗜血,是我杀戮的根源。他说:笙笙,救救我,你不拉住我的手,杀了所有拽走你的人之后,我就要杀了我自己。她拉住了他的手,说:时瑾,地上有血,会脏了我的鞋,我要你抱着我走。她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愿意陪他堕入地狱。他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愿意为她放下屠刀。备注:本文治愈暖宠风,1v1双处,摇滚巨星和天才医生的互宠日常,讲述一只变态黑化美人医生是如何‘温润如玉’地将神坛巨星拉到地狱一起……滚浴缸的荡漾故事。
回复 乔沃茨 : 用世初的一句话,初见之时绝对没有想到会如此会喜欢你。无论后面发生什么,我都对你情有独钟。都不可抑制自己对你的爱。我们一定会在一起的,我会宠你一辈子。前面我自己写的好乱啊,我都不忍心看的,简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