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 七喜莲蓬 : 一觉醒来,苏越发现原本关系势同水火的姐姐却突然和他同居并且照顾起他的生活起居; 高中三年与他对话不超过十句的美女同桌,却突然和他聊起了小说; 踏入大学后,更是有之前从未见过一面的性感学姐主动追求; 更奇怪的是,三年前离去的青梅竹马竟以未婚妻身份回归; 苏越:“身边女性疑似穿越者,我该怎么办?在线等,十万火急!” 企鹅群:④⑥⑧⑨③④⑧⑦⑤(女友重生了怎么办?)”
回复 沙场卧虫: 这部《永久3e38cm跳转》笙笙,笙笙……他总是这样唤她,温柔而缱绻。别人是怎么形容他的,一身明华,公子如玉,矜贵优雅,呵,那是那些‘别人’没有看见过他拿着手术刀剖尸时的模样,那时他的一双眼被血染得通红通红。他有个温柔的名字,叫时瑾。姜九笙第一次见时瑾,在她公寓的电梯里。“你的手真好看。”她由衷地赞叹,眼睛移不开,“我能……摸摸吗?”他诧异。她解释:“抱歉,我有轻度恋手癖。”他迟疑了比较久:“抱歉,我有轻度洁癖。”顿了一下,很认真,“只摸一下可以吗?”摇滚巨星姜九笙,是个恋手癖,新搬来的邻居是个医生,凑巧,拥有一双她很想很想私藏占有的手。后来,在他们新房的浴室里,他背着身,拿着手术刀,满手的血,满地的血,一地残肢断臂,从那堆血肉模糊的骨骸中,依稀能判断出是她捡回来的那只流浪狗。她问:“你在做什么?”他说:“尸解。”她后退了一步,却被他按在了浴室冰冷的地板上,将她的衣服撕碎,满地的血染在她雪白的皮肤上。他说:笙笙,若是能选择死亡的方式,我希望死在你身上。他说:笙笙,医不自医,我是病人,血能让我兴奋,让我杀戮,而你,能让我嗜血,是我杀戮的根源。他说:笙笙,救救我,你不拉住我的手,杀了所有拽走你的人之后,我就要杀了我自己。她拉住了他的手,说:时瑾,地上有血,会脏了我的鞋,我要你抱着我走。她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愿意陪他堕入地狱。他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愿意为她放下屠刀。备注:本文治愈暖宠风,1v1双处,摇滚巨星和天才医生的互宠日常,讲述一只变态黑化美人医生是如何‘温润如玉’地将神坛巨星拉到地狱一起……滚浴缸的荡漾故事。
回复 一丈僧 : 绝望的新大陆,迎来一个旧世纪的疯子。这片蛮荒大陆充斥着被辐射污染的土地、古怪的机械、异变的生物和不择手段求生的凡人。不战斗,就活不下去。弱肉强食,是这里唯一不变的定律。。